【譯評】良譯驅逐庸譯|評《夜未央》兩種譯本

美國「失落的一代」小說家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今年因其小說《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改編電影轟動一時。這並非費氏首次依附電影之力而廣受注目。1970年代,費氏的傳記小說改編電影《癡情恨》(Beloved Infidel)和《大亨小傳》雙雙搬上螢幕,因而引起台灣書商注意,發行喬志高譯的《大亨小傳》(1971)並出版陳蒼多譯的《夜未央》(1976)。正如喬志高譯的《大亨小傳》比該書首譯本《永恆之戀》名氣更響,陳蒼多首譯的《夜未央》也被後出的湯新楣譯本後來居上。
1976年陳蒼多版(臺北:遠景)
1980年湯新楣版(香港:今日世界)

兩位《夜未央》的譯者雖然都是譯作等身,但譯風迥異。陳蒼多(1942-),台灣澎湖人,師大英語研究所碩士,曾任政大英語系教授,師承余光中,翻譯首重忠於原文,譯筆質樸,譯作上百種。湯新楣(1923-1999)本名湯象,生於北京,上海聖約翰大學歷史學士,曾任中央通訊社編輯和駐馬尼拉特派員、香港大學華語中心教師、《讀者文摘》中文版資深編輯、美國新聞處合作譯者,譯作近40種,尤以美國小說居多,譯筆靈活、譯文通暢,對譯介美國文學功不可沒。董橋回憶在美新處任編譯時,觀摩到許多名家的生花譯筆,其中便提及「湯新楣翻譯海明威的小說也是第一流的。我每一句仔細校對,仔細看,仔細學」。康士林(Nicholas Koss)在〈朝向死亡的墮落——《夜未央》〉一文中也稱讚湯譯對《夜未央》裡堪稱「經典美國散文」之處掌握得宜。
        湯新楣的譯本雖較陳譯晚出,但或許因其譯筆靈動、用字精準,流通較陳譯更廣,包括遠景(1982)、書華(1986)、桂冠(1995)、探索文化(1999)使用的都是湯譯本。在用字方面,湯譯重意思、陳譯重字面,例如:“their dozen children pursued unintimidated fish through the shallows”,陳氏直譯為「他們的十二三個小孩卻穿過淺灘追逐著不懼怕的魚」,湯氏則依照上下文譯出unintimated的意思:「他們那十來個孩子在淺水裡追逐毫不怕人的魚」;再如“Indeed, of all the region only the beach stirred with activity.”陳譯貼著字面譯為:「真的,在所有的地區裡,只有海濱在活動著」,湯譯則抽換字面譯成:「老實說,整個地區只是海灘上熱鬧」。此外,陳譯有時因為太直譯而導致誤譯,譬如將bathing suit譯為「浴衣」(頁6)即為一例。
        在句構方面,湯譯依照中文語法習慣調整句序,陳譯則緊貼原文,例如:“On the pleasant shore of the French Riviera, about half way between Marseilles and the Italian border, stands a large, proud, rose-colored hotel.”湯譯依照中文的範圍律,先譯大範圍“about half way between Marseilles and the Italian border”,再譯小範圍“on the pleasant shore of the French Riviera”,因此行文流利:「從馬賽到義大利邊界當中,風景宜人的法國里維耶拉海岸上,聳立著一座玫瑰色的神氣的大旅館」。同樣的句子,陳譯保持原文語序,讀來較為拗口:「在法國里維拉可愛的海岸上,大約是馬賽和義大利邊界的半途之間,聳立著一座巨大、高傲的玫瑰色旅館」。
        整體而言,湯譯不論是描摹景色(如上例)或狀寫人物,都較陳譯易解且更富文采,例如:“When she walked she carried herself like a ballet-dancer, not slumped down on her hips but held up in the small of her back.”,陳譯為:「她走著時,樣態像一個跳芭蕾舞的人,不是用臀部猛衝,而是以她的後腰支撐」,語意相當晦澀;湯譯「她走起路來,姿勢像芭蕾舞員,不是哈著腰走而是背挺得直直的走」,不僅意思清楚,靈活的譯筆更讓少女的姿態躍然紙上,實屬佳譯。
        自己身為譯者,看到良譯驅逐庸譯,真是生平賞心樂事。倘若能有更多讀者記得好譯者的名字,譬如讀到《1Q84》就想到賴明珠,翻著《大亨小傳》想著汪芃,閱讀《碟形世界》心繫章晉唯,那就做夢也會笑嘍。

10 則留言:

  1. 我是來找象山步道的文章,不小心點到你這篇,關於你講的大亨小傳的翻譯,我有點別的意見。

    因為電影的關係,大亨小傳我買了兩本,一開始因為名氣跟海報,買了一個遠流X師大出的,封面用電影海報貼的那一本,譯者好像就是你這篇文章講的這個譯者。但你推薦的這本,我記得我沒讀完(讀了多少我也忘了),映像中只覺得翻譯得有些拗口。
    後來我又買了一本,封面挖了個應該是代表Gatsby肖像的洞,裡面還送了一張好像小甜甜卡通的文藝愛情海報(當初打開書看到這張海報,以為又買到地雷),但這一本,我買的那天下午,躺在我狗窩書房,一個下午到晚餐前,我就啃完了。這本譯本,我給三個字,那就是 好!好!好! (學皇帝講話)。

    推薦別人買書,要謹慎,不然買回去只能當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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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爬山的人您好:

      謝謝您喜歡我的譯本(眼冒愛心)
      汪芃的《大亨小傳》(遠流出版)我也是真心推薦(手比大拇指)!

      汪芃的翻譯策略跟我截然不同,她偏向異化,我偏向歸化,
      所以喜歡汪版的讀者時常看不慣張版,
      而喜歡張版的讀者也覺得汪版讀不慣。

      異化譯法和歸化譯法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
      也許兩個版本加在一起才是最完整的《大亨小傳》。

      又,歡迎您也挑戰南港山縱走,
      一路從象山爬到虎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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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天下班回家後,原本要來更新我買的那本書的譯者,一比對才發現您就是我買那本書的譯者。本想刪了留言,但匿名留言刪不掉。對不起,我糊塗了,冒犯您,一番無心的恭維,請海量當雅事一件。

      承蒙您的回覆,讓我了解了異化跟歸化兩種不同的翻譯取向,算是長了見識。只是這長出來的見識,對比自己前面的孟浪之言,真是讓人臉紅。知道自己是屬於規化類的讀者,以後我買譯本,會注意這點。

      我習慣把同個作者的書擺一起,所以大前天要找譯者名字的時候,找到另一本也是您翻的書,書名是"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這是一本題目生硬、但內容生動有趣的書,愛不釋手! 翻譯的人功不可沒。

      您的書共兩本,其他沒了。

      您的譯筆帶魂,應該寫寫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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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從《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一書開始認識格主的,喜歡格主靈活可愛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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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感謝纖細的貓不吝給予讚美:)《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的作者文筆靈活可愛,我也很喜歡。聽你這樣讚美,看來譯本確實把作者的風格傳達給中文讀者了,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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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讀到好的譯本實在是件賞心悅目的事,對於認真的妳們只有景仰,真希望有天可以大家面談,比翻譯年會那天你們的分享更像座談些!我與蘇正隆教授相識不下三十年,也常分享他對知識的執著,翻譯的確是傳遞知識與文化的好方法,我從交大管科系所退休也已八年多,想到翻譯界晃晃,只是覺得蠻孤獨的,很高興來到妳的園地ㄧ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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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教授,您好:

      感謝您撥冗參加翻譯年會,會後還來晚輩的園地一遊。譯者多寂寞,晚輩自己在譯界也常有孤獨之感,希望以後能有機會面談交流。蘇正隆教授對於譯界和傳播知識貢獻良多,也是晚輩非常景仰的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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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蒼多先生今年又得獎了 是梁實秋翻譯獎、翻譯類(英譯中)─譯詩組 評審獎..看來陳先生視翻譯為終身志業 說其翻譯首重忠於原文 有一例令人納悶 自然手札書中有向斜的錯誤fault一辭 這 fault與地質學名詞向斜關聯 明顯指的是斷層 這語意的斷層 不知陳先生身為譯者 是如何超越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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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汤译硬伤也不少,不过是比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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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不东(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7858655/


    看过原著,最近因为写一篇关于翻译的论文,就想到拿两个中文译本比较一下。主万的翻译受到很多读者诟病了吧,可是有许多地方他比汤新楣翻译的好的太多。之前还见有人夸汤新楣的翻译呢,不知道那位读者怎么想的。下面准备打脸,上原文和译文的对比:(前为主万译,后为汤译)
    1) “something tells me we’re not going to like this place.” (page 4)
    “有种感觉让我觉得,我们不会喜欢这个地方。”
    “我有预感,咱们不会喜欢这个地方的。”
    这句确实是汤处理得好,主万的“有种感觉让我觉得”就是典型的翻译腔了。

    “I wish I had a cigarette,”said McKisco calmly. “That’s more important to me just now.” (page 11)
    “我要是有支烟就好了,”麦基斯科平静地说。“眼下,对我来说这更重要。”
    “我但愿现在有根香烟,”麦吉斯哥平静地说,“这对我现在比较重要。”
    这句汤译就很生硬了,也是拘泥于原文虚拟语气的翻译腔,而且“但愿现在”不是中文的正常表达,起码不是口语表达。

    “If you’re in love it ought to make you happy. You ought to laugh.” (page 25)
    “要是你在恋爱,这应该使你感到快乐。你应该笑。”
    “如果你恋爱上了,那应该使你高兴。你应该笑。”
    两个译文都很失败。这里的背景是Rosemary在海滩上对Dick一见钟情,然而两人并没有恋爱,而且后面的“使你感到快乐”“使你高兴”“你应该笑”都是对原文亦步亦趋的模仿,读着很不自然。
    “I’m just going to drink this one glass.” She felt some necessity for it. Dick drank, not too much, but he drank, and perhaps it would bring her closer to him, be a part of the equipment for what she had to do. She drank it quickly, choked and then said, “Besides, yesterday was my birthday—I was eighteen.” (page 70)
    “我就喝这一杯。”她觉得自己非得喝点儿酒。迪克喝了点儿酒,并不太多,但他喝了,也许酒能使她更接近他一点儿,而且也为她必须要干的事做些准备。她喝得很快,结果呛住了,随后又说,“还有,昨天是我的生日——我十八岁了。”
    “我只喝这一杯。”她觉得有喝这杯酒的必要。狄克喝酒,喝得不太多,可是他喝,这也许会使她能更接近他些,成为她必得干的事的道具。她喝得很快,呛住了,然后说,“而且,昨天是我生日——我十八岁了。”
    这个例子相当精彩,可以看出两位译者的语言功力孰深孰浅。很明显,主万要高出汤不少。(我并不喜欢主万,这是客观分析)汤译相当生硬,“狄克喝酒,喝得不太多,可是他喝”“成为她必得干的事的道具”,我不知道哪个正常一点的作者能写出这种句子。“有......的必要”“道具”“而且”都是硬译,读来很不自然(嘿,幸好汤没把equipment译成“装备”,汤英语不够好也没认真查词典,否则不会以为“equipment”只有“道具”“装备”的意思),相比之下主万的译文就纯熟太多了。
           论文还在写作当中,也许之后还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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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n the pleasant shore of the French Riviera, about half way between Marseilles and the Italian border, stands a large, proud, rose-colored hotel.”
    符合中国人说话习惯应当是:「法国里维拉海岸风景宜人,位于馬賽到義大利的邊界上,那里有一座玫瑰色的神氣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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